严格按照“因病施治、合理检查、合理治疗、合理用药、合理费用”的原则,特制定我院关于西安市工伤保险医疗操作流程及操作注意事项:
一、 门诊流程:
工伤保险医保患者在我院门诊就医时,须持由市医保工伤科审批过的西安市工伤(康复)挂账通知单——门诊医保办审核——挂号——到相关科室就诊——医保办审批项目——门诊收费处按比例缴费——用药、治疗。
二、 住院流程:
患者持住院证和市医保工伤科审批过的西安市工伤(康复)挂账通知单——住院部医保办审核登记——住院处缴纳1500元押金——相关科室住院治疗——出院5个工作日后持押金条到住院部医保办结算。
三、 工伤保险医疗相关政策:
1、
认真按照市医保规定三大目录及《西安市工伤保险就医和结算管理暂行办法》执行。诊疗中严格执行“因病施治、合理检查、合理治疗、合理用药、合理费用”。
2、 床位费按照40元/天标准报销(包括暖气费、空调费),《药品目录》显示门诊报销项目,工伤保险医疗均报销。
3、 不符合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用药和项目,需告知病员并签订自费协议书。
4、
门诊及住院患者因伤情需做CT、核磁等大型检查或特殊治疗的,须由主治医生提出申请,书写西安市工伤保险门诊、住院(康复)特殊检查(治疗)项目审批表,经医保办审批同意后方可检查治疗。因抢救等特殊情况急需做特检特治的,可先行检查治疗,三日内补办核准手续。
5、 接诊医生填写工伤特检特治审批表时需详细填写检查部位,与工伤相关的特检特治予以报销,不符合的不予报销。
6、
患者所持的西安市工伤保险医疗(康复)费用挂账通知单上挂账类别在住院项目上打钩的,此表在西安市医保中心工伤科审批之日起七日内有效;如挂账通知单上挂账类别在门诊和住院项目上均打钩的,此表在三个月内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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