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实行院长接待日的通知
为了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,增加医院管理的透明度,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,努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,结合医院实际,陕西省老医协生殖医学医院特实行院长接待日。
一、接待时间: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下午16:00——17:30 ,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正常工作日的第二天下午。
二、接待地点:门诊大楼四楼(大会议室)
三、接待方式:每个接待日均安排一名院领导接待来访人员,院领导班子实行轮值制。
四、接待内容:
(一)听取患者、职工对医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;
(二)接受患者和职工的投诉。
五、接待要求:
(一)接待患者及职工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: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分工负责,归口办理,件件有结果。
(二)院办公室负责做好院长接待日的各项准备工作,安排院领导班子接待顺序,按照先后顺序依次安排来访者反映问题,并分别通知所涉及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接待。
(三)对患者及职工来访反映的问题,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,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,研究后及时给予答复,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,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。
(四)转办和督办件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告知来访人,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,但延长期限不应超过30日,并告知来访人延期理由。
(五)每次接待患者和家属来访,要做好受理登记,认真记录来访人的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地址和接待事宜等内容、处理结果都要填入《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》,交由院办公室保管。
(六)要为来访患者和家属守密,不得散布患者及职工来访反映的问题。否则将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