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医院院务、公共安全、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,原则上应予公开、实施结果公开。
二、向社会公开医院资质信息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、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、行业作风建设、大型设备设置许可等情况,严禁发布虚假信息。
三、建立医院发言人制度,设立领导接待日,并可根据公开事项的内涵不同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。
四、向医院职工公开医院发展建设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重大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、医院运营管理情況、人事管理情况、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。
五、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,落实院务公开中对职工公开的内容,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民主权利。
六、医院设有“院务公开领导小组”及运行程序与体制,医院院务公开目录符合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要求。